中国国际新闻传媒网(田亚东)新疆电 “真是太感谢了,让我们到新疆打工的外乡人感受到了温暖”外来务工人员李某十分激动地说道。近日,和硕县人民法院“一村(社区)一法官”包联法官团队与和硕县曲惠镇老城村“访惠聚”工作队在田间地头,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为外来务工人员排忧解难。

据悉,李某等7人系外来务工人员,于2024年3月与和硕县某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了一份《葡萄园承包管理合同》,合同约定李某等7人为和硕县某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葡萄地,确定了务工内容、劳务费、具体要求、工资结算方式等,李某等7人务工五天后,因不熟悉葡萄劳务分包内容产生终止合同的想法,后与和硕县某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协商无果,双方产生争执。和硕县某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方表示,并不是不想终止合同,而是李某等7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完成工作,导致双方不愉快。
了解情况后,“一村(社区)一法官”包联法官团队与“访惠聚”工作队带着双方深入田间现场开展纠纷调解,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释法说理,谈情讲法,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协议,并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约定李某等7人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时间完成剩余工作,和硕县某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表示会在双方协议约定的期限内付清所欠劳务费,在场的当事人均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此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该劳务纠纷的解决,充分体现了“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最基层的作用,既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从而实现群体性纠纷化解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通讯员:林花 巴都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