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新闻传媒网(田亚东)新疆电 眼下,正是春耕备耕时节。20日,库尔勒市禁毒办、公安局禁毒大队、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开展禁毒宣传和“禁种铲毒”春季踏查工作。

为严厉打击了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违法犯罪行为,抓好罂粟,大麻等毒品种植源头管理,筑牢“禁种铲毒”防护屏障,实现毒品原植物种植零产量的工作目标,联合检查组成员先后来到和顺农产品市场、兰干路沿街商铺、英下乡设施农业产业园等地,对种子公司、种子销售店、蔬菜大棚种植区进行了集中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对种子进行取样抽检,发放禁毒宣传单,讲解了种植罂粟、吸食毒品对家庭、社会以及对身心的伤害,并提醒经营业主、种植户要遵纪守法,对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行为要及时积极检举,共同参与“禁种铲毒”工作。
经营业主、种植户纷纷表示,坚决抵制毒品,绝不会售卖、种植罂粟、大麻,还会把毒品知识向身边的亲朋好友普及,让大家远离毒品。

库尔勒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周芳说,此次踏查工作,提高了群众对毒品原植物的发现力和辨别力,使“种毒违法、种毒必铲、种毒必究”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深入人心,切实增强了广大群众“禁种铲毒”意识,营造良好的“禁种铲毒”宣传氛围。接下来,库尔勒警方将持续保持“禁种铲毒”工作高压态势,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查处。

民警提醒:罂粟是制取传统毒品鸦片的原植物,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对发现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一律强制铲除,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500株以下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刑法》规定,种植罂粟超过500株的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种植罂粟500株以上不满3000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非法种植罂粟3000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通讯员:景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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